
文章插图
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。
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,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,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,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。
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,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,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行政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,诉讼期间,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。
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裁定停止执行:
(一)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。
(二)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,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,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 。
(三)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。
【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如何执行】(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。
- 世界上最大的行政建筑是什么?
- 在拘役期间是否能进行探视呢
-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吗
- 基金过年期间有收益吗
- 假释期间需要遵循哪些规定
- 疫情期间车辆年检怎么办 疫情期间年检过期怎么办
-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
- 工商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
- 钉钉健康打卡怎么看统计
- 3698没有来电拒接功能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