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文章插图
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无力偿还的情况 , 债权人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进行债务的全部连带责任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【共同债务无力偿还如何处理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离婚时 ,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, 应当共同偿还 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, 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, 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 , 由人民法院判决 。”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 , 夫妻“共同偿还”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 , 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, 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、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。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, 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 , 也不分先后顺序 , 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 , 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 , 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。
- 怎么区分公司债与公司债务
- 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
- 结婚前共同买房分手时如何分配
- 婚后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
- 向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
- 房贷共同还款人需要查征信吗
- 离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
- 离婚夫妻的债务性质怎么认定
- 陆游和杜甫的诗有什么共同点
- 夫妻个人债务是如何认定的
